(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收集资料、初审、立项意见书、协议洽谈等,并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战略决策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需遵守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规定。本实施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及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