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确保其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细则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可设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职位,董事可兼任但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一半。总经理由董事会选聘,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聘期内不得无故解职。总经理需具备业界公认素质和专业知识,不得有特定违法行为或不良记录。总经理主要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投资方案、年度计划、内部管理方案、基本管理制度、预算决算方案等,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需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决议、完成目标、定期汇报、接受监督,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活动或泄露商业秘密。总经理须接受职中和离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离任手续。总经理报酬由聘用合同确定,实行年薪制的由董事会制定细则。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