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在公司董事会中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担任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如无法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公司应为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独立董事每年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