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特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内容须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公告,通知中应披露提案具体内容及所需资料。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便利。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人数、表决方式、提案表决结果等。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