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此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
人员组成方面,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职责权限上,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行使职权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包括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上报项目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等资料,战略委员会讨论评审后报董事会审议。
议事规则方面,战略委员会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