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汪泓))
声明人汪泓作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汪泓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汪泓确认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汪泓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汪泓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汪泓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汪泓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汪泓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