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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 公司章程修正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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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司章程修正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最新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改。主要内容包括:不再设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总则部分增加了对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明确了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和变更程序;新增条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修改了股份发行、股份转让、股东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召集程序;调整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义务;取消监事会相关制度,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增加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任职条件;明确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职责;调整了利润分配政策和内部审计制度;修改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相关规定;更新了修改章程的程序和释义。公司章程附件不再包含监事会议事规则。新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法定代表人:张小明。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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