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以及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制度所指信息包括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编制及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公开披露定期报告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公司应提示报送的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并要求对方签署保密承诺函,将其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公司在商务谈判、银行贷款等事项中,因特殊情况需要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承诺函。对外报送信息前,需提交《对外报送信息审批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送。公司证券投资部统一管理外部信息使用人签署的保密协议等材料,定期存档保管,保管期限至少为10年。
公司对外信息报送人员应督促外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保密不当致使重大信息被披露或泄露时立即通知公司。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外部单位或个人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