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卓建律师事务所受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8月11日下午14点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40人,代表股份数361,469,6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651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3人,代表股份357,674,229股;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131人,代表股份3,577,138股;B股股东6人,代表股份218,300股。中小股东共138人,代表股份20,286,840股。
表决结果显示,同意344,185,46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184%;反对17,271,103股;弃权13,100股。议案获得通过。卓建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