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南矿集团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下午14:30在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红湾大道300号研发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通知提前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84名,代表股份132,766,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184%。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代理人9名,代表股份132,195,772股;网络投票股东175名,代表股份570,400股。中小股东179人,代表股份1,532,444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经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32,679,272股,占99.9345%;反对84,200股,占0.0634%;弃权2,700股,占0.002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45,544股,占94.3293%;反对84,200股,占5.4945%;弃权2,700股,占0.1762%。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