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所律师出席并就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意见。
2025年7月25日,公司董事会发布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14:00在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选举吴方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118,839,031股,占99.7790%;2. 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同意118,988,088股,占99.9042%。两项议案均获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