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定义、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管理监督等内容。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财务性投资。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与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资金被关联方占用。募投项目进展与计划不符时,公司应及时公告并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新项目应具备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