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平稳、有序、规范运作。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财务与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内容应充分披露提案详情。股东会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规则还规定了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出席人员资格验证、表决程序及会议记录保存等内容。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的提案或变更决议需特别提示。规则自2025年8月起生效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