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高效地行使决策权。董事会为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若无法履行职责,则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会议通知和文件应在会前按规定时间送达董事及相关人员,紧急情况下可即时通知。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本人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涉及重大事项的会议,连续两次缺席且未委托的,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制,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决议需采用记名投票表决。董事会决议应及时披露,涉及重大事件的需按相关规定公告。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为10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