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明确其职责权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并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确保信息保密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董事及其他高管应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出现特定情形时可解聘。董事会秘书离任前需接受离任审查并签署保密协议。公司还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并在三个月内完成聘任。董事会秘书违反法律法规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