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买卖有价证券。公司需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并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严格审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若需变更募投项目,须经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公司应配合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核查与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