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包括协调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组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信息披露保密工作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相关学历、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并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具有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如受过行政处罚或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及时指定代行人员,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便利,董事、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配合其工作。董事会秘书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承诺在任期内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公司还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