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可对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进行暂缓或豁免披露,避免不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满足未泄漏、内幕信息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等条件。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和经营信息。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可通过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判断暂缓、豁免情形,不得滥用程序规避信息披露义务或实施违法行为。公司董事长在两个交易日内审核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条件,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保存相关文件。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在原因消除或难以保密时应及时披露。公司对违反规定的人员采取相应惩戒措施。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