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发行方案及预案符合法律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发行对象为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股票。博达合一与公司股东邹余耀、刘建勋及无锡博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分两期受让18,985,384股股份,并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博达合一,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博达合一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司制定了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承诺。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监事会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