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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越科技: 清越科技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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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清越科技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达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高裕弟、张小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募集资金使用违规,2023年多次将募集资金转至一般结算账户购买银行理财;二是CTP+OLED产品贸易类业务财务核算不规范,2023年第三季度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但公司按照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并在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直至2024年7月6日才进行前期差错更正,调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1366.76万元;三是关联交易未披露,2023年5月至6月与实际控制人高裕弟近亲属控制的关联企业枣庄宏远签订《工程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并支付工程款363万元,未在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将积极整改,加强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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