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和完善内控体系,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非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审计委员会需对特定事项达成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议事规则方面,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