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编号TCYJS2025H1256号。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5年7月11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下午14点30分在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22号西子国际2号楼34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重大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178,928,118股,反对534,700股,弃权26,10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75%。出席人员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7人,持股177,135,918股;网络投票股东156名,代表股份2,353,000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主持,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