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为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普冉股份调整激励计划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5年1月7日至7月29日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确定了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宜。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首次授予价格由55.49元/股调整为39.33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89.0232万股调整为124.6325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由22.2558万股调整为31.1581万股。2025年7月29日,公司向15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30.767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9.33元/股。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且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文件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