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和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在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任职条件包括法律、经济、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禁止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包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任职人员、持股1%以上的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
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每年需在公司工作不少于十五日,履行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关联交易、提供专业建议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