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承诺管理制度)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方的承诺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承诺涵盖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过程中的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等事项。承诺事项需明确履约期限、方式、风险及防范对策等,不得使用模糊性词语。承诺人应确保承诺可实现,涉及审批的需明确披露并提供补救措施。承诺人须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人应关注自身状况变化,及时提供新履约担保。承诺履行条件达到时,承诺人应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承诺。特定情况下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其他情形下变更需经独立董事、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丧失控制权时,相关承诺义务应继续履行或由收购人承接。承诺相关方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受让方应遵守原承诺。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履行情况。违反承诺的,公司董事会应督促承诺人承担责任并披露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