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蓝丰生化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蓝丰生化的委托,担任其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次调整的批准与授权过程包括: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2024年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日,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调整原因在于公司光伏业务占比增加,光伏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导致原业绩考核指标不再适应当前内外部环境。调整内容为2025年和2026年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调整后的考核指标更客观反映外部环境变化和公司经营现状,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监事会和董事会均认为本次调整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