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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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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7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7,009,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325%。

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等。各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公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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