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和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考核标准,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提出的薪酬方案需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委员会委员应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0年。委员对薪酬与考核相关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委员会的调查了解工作,提供所需资料。董事及高管人员需向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委员会按绩效考评方案进行考评,并提出报酬数额和奖惩方案,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