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总则、人员组成、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附则。该制度旨在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和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过三年,连选可连任。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等。审计委员会有权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定期检查重大事项并出具报告。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限为10年。本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