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需积极履行职责,包括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实施、评估总结审计工作情况、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等。每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应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审计委员会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安排,并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财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审计委员会审核并表决。审计委员会需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别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审计委员会还负责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考核与选聘,确保其执业质量,并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履行保密义务。该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