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以及涉及外部信息报送的单位或个人。
制度明确,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管。董事、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正式披露前或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时,提供时间不早于公司业绩快报披露时间,且需签署保密协议。公司进行商务谈判、银行贷款等事项时,如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也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
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需将外部单位及个人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