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将在H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股份的持有及变动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制定。制度明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等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此外,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后等敏感时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通过各种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且需遵守短线交易规定。制度还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份前通知董事会秘书,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违反规定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将采取措施收回收益并披露具体情况。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