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裁职责,保障其职权行使,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细则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总裁需具备丰富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备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且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总裁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主要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制订规章制度、审批管理费用支出、签署合同文件、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等。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在总裁不能履职时代行其职权。总裁需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或未经股东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不得利用内幕消息谋取利益,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不得收受贿赂或侵占公司财产等。总裁办公会是解决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决策事宜的会议,由总裁主持,参会人员包括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总裁应根据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要求,及时报告公司经营业绩、重要交易和重大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等。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