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环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独董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经审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方女士的个人简历等资料,一致认为吴方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现提名吴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名:胡一桥、陈莹、钱振华。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