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卢元方等11名股东持有的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待评估确定,发行股份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2.58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13.18元/股,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并与交易对方签订了相关协议。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多项法律法规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因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暂不召开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