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选聘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办法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批准。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质、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等条件。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监督评估审计工作,提议启动选聘相关工作,审议选聘文件,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建议。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选聘文件应包含选聘基本信息、评价要素等内容。选聘过程中应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诚信情况进行调查。选聘有效年限不超过3年,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在选聘有效年限内可不再开展选聘工作。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包括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难以保障按期披露年报信息等。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