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变更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变更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八菱科技对激励计划有效期、等待期、行权安排和行权条件进行了变更。有效期从不超过36个月延长至不超过48个月。首次授予和预留股票期权的等待期统一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行权安排方面,首次授予和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均为两个阶段,每个阶段可行权比例为50%,行权时间分别为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以及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保持不变,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净利润目标值和触发值分别为7800万元和7000万元(2025年),8500万元和7800万元(2026年)。本次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