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绩效考核办法)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经理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促进职业经理人切实履行职责,维护股东权益,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该办法适用于公司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遵循可持续、依法依规、市场化和激励约束匹配原则。考核形式包括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年度考核涵盖绩效考核和综合考核评价,任期考核则包括绩效考核和综合考核评价。考核内容涉及经营业绩、重点工作任务、约束性指标和加分指标等。考核结果将作为职业经理人聘任、调整、解聘和薪酬兑现的重要依据。年度绩效考核分低于70分或综合考评为“不称职”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任期绩效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不予兑现任期激励。公司董事会负责审定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拟定和实施考核。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