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腾龙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规范和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联络和协调,其他部门提供业务支持。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部 门应给予配合。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委员会会议记录及决议应按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