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确保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考核评价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适用于所有参与激励计划的对象。考核工作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人事行政部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为: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及指标视授出时间而定。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公司现行规定实施,解除限售比例根据考核评级确定。考核结果影响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未达标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结果反馈与申诉机制明确,考核记录归档保存。该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