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针对关联交易问题,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人新能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北人绿能,持有其60%股权。2024年2月,公司溢价认购亏损关联公司生利新能新增注册资本,因其在储能领域具有竞争优势。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人绿能负责储能产品制造,全资子公司北人能管及其下级项目公司负责储能资产持有与合同能源管理,生利新能负责渠道开发与运营服务。
独立董事核查认为,生利新能在储能领域具备竞争优势,负责渠道开发和运营服务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前期主要客户及商业机会来自生利新能,独立开拓客户能力较弱,但正逐步增强。2023-2024年生利新能渠道费金额、费率和定价依据公允。生利新能提供的运营服务具备商业合理性,收取费用公允。各主体利润分布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针对生利新能关联投资公允性问题,独立董事核查认为,公司与生利新能的关联交易具备合理性,定价公允。生利新能评估方法和结论合理,高估值并非依赖关联交易,公司投资时估值提升具备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