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223 证券简称:福瑞达 公告编号:2025-020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A股每股现金红利0.06元。相关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3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24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6月25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1656877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994126.50元。除公司自行发放的对象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鲁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世界贸易中心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股东的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公司在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6元。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54元/股。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本公司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现金红利由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规定,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具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其股息红利所得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54元。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其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缴纳,公司向该类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6元/股。关于本次利润分配有关问题,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66699999。特此公告。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