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旨在引导和规范其行为,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严格履行承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得妨碍公司信息披露,不得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不得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或从事内幕交易等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的独立性,不得影响公司独立决策。发生重大变化或事件时,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工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独立决策,支持公司依法履行对外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不得强令公司违规提供担保。在股份交易和控制权转移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公允、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应比照遵守本规范。本规范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