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审计委员会运作效率。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具体职责包括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情况及年度履职情况。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