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旨在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该规则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委员会需在形成决议前确保薪酬与考核政策经过充分论证。公司应提供相关书面资料供委员会工作使用,包括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完成情况、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委员会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建议报告。委员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通过举手、书面投票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决议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参会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工作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