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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胜达: 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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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8,597,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014%。会议由董事长方能斌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78,073,121股,占99.8118%;反对383,600股,占0.1376%;弃权140,700股,占0.0506%。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901,010股,占90.3360%;反对383,600股,占7.0705%;弃权140,700股,占2.5935%。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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