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规则明确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规则还规定了委员的任职期限、连任、辞职及补选机制。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研究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和审查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会议通知需提前三天送达全体委员,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