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股权投资、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合法合规用途。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及市场利率确定。发行时间将在取得深交所无异议函后12个月内择机发行。公司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财务状况良好,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152.93亿元,负债总额120.63亿元,所有者权益32.30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