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审核意见)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审阅王克喜先生的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朱秀梅、纪瑞东、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