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公司章程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2,622,828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平湖经济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经营范围涵盖纸制造、纸制品制造与销售、再生资源回收与加工、污水处理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包括冯荣华、张云芳等,合计持股8,500万股。公司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网站和报刊为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由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